原创 张新宇 中国电梯 2023-06-25 15:54 发表于河北本文刊登于《中国电梯》杂志2023年第1期
本文刊登于《中国电梯》杂志2023年第1期本文刊登于《中国电梯》杂志2023年第1期
作者:张新宇 /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近年来,在电梯轿厢处于平层位置时,发生的轿厢意外移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电梯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事故的发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增加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UCMP),并对其检测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当电梯处于某一层站时,且层门和轿门打开,由于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失效,会引起轿厢离开层站发生意外移动或者溜车。UCMP是针对此种情况而设置的具有防止轿厢意外移动停止的保护装置。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控制系统的原因。控制系统是电梯的神经中枢,一旦在运行时出现故障,电梯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误动作。例如抱闸接触器(继电器)的触点未释放或损坏;主板损坏或变频器程序紊乱;开门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失效;外界对电梯的电磁干扰等。(2)制动装置的原因。制动器是电梯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动器发生故障、老化等也可以造成轿厢的意外移动。由于制动器顶杆螺栓故障,力矩弹簧、制动闸瓦与制动轮间隙的调整不当或老化严重;制动闸瓦磨损严重、制动器动作不一致、制动器电磁铁机械卡阻滞后;制动轮上有油污等原因,都会造成溜车现象。(3)人为因素。电梯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就需要电梯维保人员在日常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尽职尽责,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个别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者电梯维保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日常管理和维保中出现短接层门、轿门门锁;私自对电梯轿厢进行装潢,导致平衡系数变小;超载功能失效,导致轿厢严重超载;带“病”运行等原因,都会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根据《标准》第9.11条对UCMP的规定,检验人员在现场实施检验时,应根据表1所述,查看UCMP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对在用电梯在现场实施监督检验时,如果电梯单独更换驱动主机或者控制柜,且属于重大修理时,对UCMP不作要求。如果电梯同时更换驱动主机和控制柜,且属于改造或重大修理时,其UCMP的设置应满足表1的要求。对于2017年10月1日以后进行改造或重大修理,并且按照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检规》)检验的电梯,如果在第1次改造或重大修理时仅更换了控制柜,而在第2次时更换了驱动主机,笔者认为该电梯应具有UCMP功能,并且符合表1的配置要求,其功能应符合《检规》要求。3 依据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对UCMP的现场检验目前,在现场检验时,市面上绝大多数UCMP的型式试验还是延续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以下简称老版《型规》)进行的。检验人员应确定电梯控制柜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是否标注了电梯整机制造单位规定的UCMP动作试验方法,并核查是否与型式试验证书所标注的方法一致。检验人员还应对照检查UCMP型式试验证书和铭牌,铭牌应符合老版《型规》要求。在进行功能试验时,轿厢的移动距离应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1)检测子系统。通过表1可知,不具有开门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并且其制停部件是驱动主机制动器的电梯,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检验人员应首先确定该电梯的UCMP是否具有检测子系统,如果有,应核查其产品铭牌。市面上大部分检测子系统是靠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来实现的。检验人员应核对此型号的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是否进行了型式试验。如未进行型式试验,应开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告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人员在进行资料审核时,应注意电梯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注有其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型号与编号。(2)制停子系统。现在市面上制停子系统的型式一般有安全钳、夹轮器、驱动主机制动器等。对于采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制停子系统的电梯,现场检验时应分别记录制动器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号。核对资料时,应核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证书的产品型号和制停子系统的型号是否与现场一致,且结构型式是否与现场一致,从而判断该型式试验证书是否符合要求。(3)自监测子系统。从表1可知,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时,则需要配置自监测子系统,来监测制动器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如发生此类现象,电梯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防止电梯正常运行。在使用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检验时,应核查自监测系统铭牌和自监测的方式。电梯自监测子系统包括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在电梯定期维护保养时,应该检测其制动力。4 依据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对UCMP的现场检验2022年1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以下简称新版《型规》),其中规定电梯UCMP的型式试验要求仅适用于UCMP制停子系统的型式试验。但在现场检验中时常发现,许多电梯制造单位现场UCMP的设置不规范,现场检验人员应重点核查其配置。新版《型规》简化了UCMP的型式试验要求,降低了企业成本,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新版《型规》规定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中包含检测子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中包含自监测子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而UCMP的型式试验报告仅针对于制停子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人员在现场检验时,应核查该电梯采取何种制停子系统的型式,并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进行核对。如该电梯具有开门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且通过含有电子元件安全电路或者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作为检测子系统时,还应提供该型号的相关型式试验报告。对于按照老版《型规》的UCMP取得的相关型式试验报告,后期应当按照表2的规定进行更新取证。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分析轿厢意外移动事故出现的原因,针对UCMP从根本设置入手,生产行之有效的产品,提高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的可靠性。在有危险情况发生时,能将电梯轿厢及时制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同时,电梯UCMP的检验应是检验人员的重点检验项目。随着电梯标准的不断更新,电梯检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关注新标准的要求,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弄清产品的技术原理,找到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认真履行电梯检验检测职责,保障电梯运行安全,从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来源:《中国电梯》杂志